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附件见下表)。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
附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文山市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来源:文山市法院)
(编辑:周秋 美编:陆军 二审:张淑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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