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公告
为切实加强警务安全工作,文山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或者条件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5、针对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的考生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无色盲、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6、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7、无其他兼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02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文山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226办公室)
3、联系电话:3051889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需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文山市人民法院进行报名。本人亲自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文山市人民法院辅警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含电子版)。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招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采用统一考试(包含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政审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择优录用。
03
录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文山市人民法院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月工资26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平均月工资4500元左右(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04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051889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文山市人民法院。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唐雪娇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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