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文山市财政局根据上级下达文山市2019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通知,下达拨付了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966.832万元,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上级下达文山市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资金4407.53万元,此次下达的公用经费以2017-2018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学生数为基数,按照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标准测算,包含了补足2018年100人以下校点按100人计算公用经费的差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精神,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文山市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为保障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下达进度,及时将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分配拨付到各中小学校。共分配拨付2019年春季学期公用经费1966.832万元,惠及在校中小学生74172人;分配拨付2018年100人以下校点补充公用经费5.17万元,专项用于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及教学点补充公用经费开支,惠及在校小学生1428人。
(钱庆珠)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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