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闻网讯 今年,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派单制,以此促进主体责任制的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派单对象为院党组班子成员,由纪检组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按季度列出责任清单,经党组书记、检察长同意后予以派出。领单人则按照清单内容,结合分管工作认真落实,提供工作痕迹资料,晒出成绩单。院党组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季度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及时派出本季度的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组按季度对领单人落实清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工作不力,担当不够的,由党组书记进行谈话、问责。据了解,第一季度,该院党组书记共派出责任清单5份,22条清单内容已全部落实,第二季度29条清单全部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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