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城区货运车辆
限行区域有调整
6月10日起
违反行驶规定的行为将被处罚
文网讯 为有效预防货运等限行车辆行经居民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文山城区货运等车辆限行通行区域的通告》以及文山市道路交通条件,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城区部分道路作出限行调整。

7时至22时禁止500kg以上货运等限行车辆通行,范围包含以文昌路与蒙铁线交叉路口为起点,沿文昌路至文昌路与高登路信号灯路口,沿北辰御景西南门前河边道路至龙海路七都水韵路口,沿河边道路又至七花南路七花桥,沿七花南路在至七花南路与东文路信号灯路口为终点,含新兴路在内的闭合性区域道路。
现文山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全国卫生城市,为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行车。
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6月10日开始对违反行驶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
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
守法驾驶 规范行车

(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郭韦 排版:李云淑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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