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交通文明意识 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文明行路、文明行车 让我们一起 向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倡导传递文明交通理念,营造文明和谐交通氛围,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进一步加强文山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改善城市出行环境。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2年2月22日至12月底,在文山市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不文明停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行为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2022年2月22日至12月31日。 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周边、校园周边、城市核心购物区、医院周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城市出入口道路。 节假日期间、晚餐后时间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含二三轮电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含二三轮电动车)不规范停车。 (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和翻越护栏、隔离栏(花坛)。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 (五)电动车(二、三、四轮)未悬挂牌照上路行驶。 (六)骑乘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七)其他不文明交通行为。 安全,从我做起 文明,从小做起 文山交警呼吁 1、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 2、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3、拒绝边玩手机边走路。 1、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 2、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3、驾乘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好安全头盔。 4、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占道行驶; 5、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1、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2、礼让行人,行至斑马线前,主动减速让行; 3、文明驾驶,系好安全带,不车窗抛物、不随意鸣笛; 4、安全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 文明交通离不开每一位 交通参与者的付出与努力 让我们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 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文明交通贡献我们每个人的力量 (来源:文山交警) (编辑:徐珺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