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因索要工钱未果,许某怒砸公益广告牌泄愤。近日,文山市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时,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案发去年7月,农民工许某因老板欠账不还,在饮酒后再次找老板索要工钱,无果。许某越想越气,无处发泄,便砸坏了一小区外围广告公司设置的公益广告牌,造成他人损失6000余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文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始终牢记司法为民,注重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真实感受出发想问题、查案件,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始终。通过综合考虑该案犯罪性质、退赔可能性,积极对许某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同时争取值班律师的支持与帮助,共同帮助许某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工钱。检察官在许某拿回工钱后,教育其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在检察官的教育下,许某主动赔偿被害人5000元,获取被害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因许某犯罪情节轻微,并且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院对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得到妥善处理。
据了解,长期以来,文山市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日常办案中,真正做到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传递检察温度。
(记者:王玮 通讯员:王沛)
(编辑:徐珺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