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8日零时起,文山市暂停城市规划区活禽交易市场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上只能售卖经过检疫合格的白条鸡。为规范家禽屠宰行为,确保市民食品安全,4月1日,文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化街道办事处永通社区取缔4个非法家禽屠宰场所。
非法屠宰家禽 现场环境糟糕
4月1日凌晨5点30分,执法人员到下沙坝农贸市场,敲开了前期排查出以及市民举报的3家非法家禽屠宰店铺的大门。当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时,只见其中一家店铺一侧靠墙位置垒放着三层鸡笼、9个塑料鸡笼均装着活鸡,地上的两个大盆里放有已经宰杀清理完的白条鸡,店铺另一侧的地面上则堆放着已经被杀但未清理的鸡,地上满是血水,屠宰设备、清洗工具等摆放在一旁,店铺内充满着恶臭。执法人员立即对店铺进行全面检查,询问店主张某活鸡的来源及去向,并向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法律知识。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市场内另外两家家禽屠宰点进行检查,屠宰环境同样恶劣不堪。采访中店主告诉记者,平时每天宰杀8只左右的鸡,近期临近清明节,量还增多了。
当天上午8点,执法人员又到新平街道迷洒社区迷洒村,查处了一处私自屠宰家禽的非法屠宰点。执法人员介绍,3月26日在巡查中发现该场所存在屠宰家禽,已经责令整改,但该户主张某无视整改通知仍私自宰杀活禽。
现场取缔 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介绍,以上4家家禽屠宰店铺并未取得任何的证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5条规定,涉嫌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98条第一项之规定,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谢永泽说:“我们现场取缔这些经营场所,立案查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限定他们在4月1日内把所有的屠宰工具以及鸡笼这些全部拆走,如果无视整改,我们将从严从重打击。下一步我们还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从严进行查处。”
当天,执法人员共取缔4个非法屠宰家禽点,查获待宰活禽338只和宰杀好的白条鸡79只,案件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梅 排版:尹颖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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