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 至2022年6月30日止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 120户家庭进行公示 快来看看 有你家吗 120户名单公示 文山市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2022年第三批)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和《文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文市政规发〔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我市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 120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轮候库,轮候期为5年,轮候期间,符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名单如下: 北桥社区(2) 董玉福 林丽荣 大沟绞社区(2) 李发召 秦文姣 大兴社区(1) 聂细华 高登社区(3) 何进辉 王成靖 张鲜美 禾木社区(5) 江启丽 李兴连 罗世成 谢帮花 张俊良 红旗社区(5) 黄祝回 田茂华 项向仙 杨华香 杨静芬 里布嘎社区(5) 陈国蓉 陈金凤 段自胜 沈正忠 王兴会 梁子社区(2) 肖忠荣 张友冲 龙海社区(1) 王奇丽 螺峰社区(4) 蔡朝勇 李建芬 刘虹芳 秦自梅 攀枝花社区(14) 蔡清粉 陈维菊 代泽翠 刘俊宏 刘俊南 刘兴朝 龙朝飞 龙春梅 骆书爱 米华秀 王堂香 王永辉 杨友文 杨正红 七花社区(6) 陈辅明 倪早旭 戚艳能 王文焕 张保锐 赵泽艳 沙坝社区(6) 刘丽芬 普兴国 闻恩学 杨正良 杨自芬 郑清语 石灰窑社区(1) 黄应友 桃源社区(8) 董世刊 郭光超 普卫东 王选祥 王照成 赵启周 赵文兵 赵有生 腾龙社区(3) 李朝兰 刘国彬 王明华 文昌社区(5) 李建波 沈进平 杨光云 张晋静 周安银 文新社区(2) 郭沙沙 沈德会 卧龙社区(16) 陈文兵 何娟道 候彪 胡兴文 李德荣 刘常菊 刘国永 马全芳 王洪万 王绍梅 王玉永 杨昌涛 杨加喜 赵昌如 赵扬爱博 朱雁熙 西山社区(5) 孔庆雪 田维智 王玉萍 韦祖静 张荣基 祥民社区(4) 陶升洪 王敬娴 王连仙 杨晓 新安社区(2) 韦照明 吴茂局 新平社区(2) 黄月白 王光友 兴隆社区(4) 陈登娇 宋文华 王文美 闻高菊 秀峰社区(3) 罗正梅 杨常芬 杨国林 永通社区(8) 郭英旺 洪正富 卢萍 罗正梅 王红云 王贤伟 杨文芬 钟绍迪 振华社区(1) 李飞 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公租房便民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沙坝北路95号 联系电话:0876-2831279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2日 6户被列入“黑名单”
违规住户被这样处理 对于以上6户违规住户的处理方式为: 1、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强制回收所住房屋; 2、列入公租房保障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 有下列行为之一 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请注意,公租房租住人员若做了以下事情,将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公租房保障失信人员名单!!! 按照《文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将违规情况录入住房保障不良信用记录后向社会公布: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状况等,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 (二)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入住公租房条件,无充分理由拒不退回已领取租赁补贴或拒不腾退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转租、转借或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在公共租赁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或物业服务费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九)违反租赁合同其他约定的。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 公租房的租赁秩序和管理规定 让真正需要保障的群众 得不到合理的保障 请珍惜机会
(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梅 排版:向传帅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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