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旅馆 工作人员除了要求 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外 遇到未成年人入住 还要履行询问义务 必须做到“五必须” 如果没有 那就麻烦大了 可文山这29家旅馆却明知故犯 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处罚 29家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为确保旅馆等住宿经营者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落实落地,有效防范遏制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查处的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案例。其中,25家旅馆被处以警告,3家被责令停业整顿并罚款,1家被罚款↓↓↓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时必须做到“五必须” 一是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二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案;三是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四是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是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以下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是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者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存在可疑之处;二是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三是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混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四是其他可疑情况。 重要提醒 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 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 让我们共同呵护未成年人 让他们健康成长 (来源: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思思 制作:陆军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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