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抽调到征收办,2022年退休,在征收办工作的这18年,我亲历、参与了文山城区的改造,为这座城市的改造流过血、受过伤,在临近退休的时候却被金钱这把利剑击倒,成为了罪人,全家人用尽积蓄为我退赃,我对不起他们,我自愿认罪认罚,不上诉……”庭审中,文山市原某单位公职人员张A某哽咽悔罪。
今年8月以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张A某、张B某、蒋某某3名被告人分案提起公诉。9月12日、13日,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上述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省州市三级检察机关、省联社、州团委、市纪委、开化街道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3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在文山市有关改造、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工作中,张A某、张B某、蒋某某利用参与房屋拆迁工作的便利,侵吞国家征收补偿款共计1000万余元,三人的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庭审按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三案件将择期宣判。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现场聆听被告人的当庭忏悔。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近年来,文山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开展一系列庭审观摩活动扎实推进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筑牢国家工作人员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马娇娇)
(编辑:罗贤慧 排版:李法楠 责编:资云波 终审:刘瑞)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