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文山市新闻网讯 2月21日上午,文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草案)、表决选举文山市出席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茂云同志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从四个方面总结了过去四年的工作: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紧扣主题依法监督,监督实效得到提升;三是创新载体优化服务,代表作用彰显活力;四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人大工作传承创新。报告对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从“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主动服务发展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维护群众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坚持与时俱进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源泉”六个方面作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报告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在高举旗帜把握方向上有新境界;二是要进一步在增强实效促进发展上有新作为;三是要进一步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有新特色;四是要进一步在提升能力开拓进取上有新突破。
市人民法院院长唐源武同志作法院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从“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四个方面对过去四年的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民法院将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文山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廖忠玲同志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院工作报告对四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果;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取得新业绩;强化改革和创新,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步;强化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执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得到新体现等方面做了全面总结。报告提出,今后五年,市人民检察院将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加强检察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加强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等抓好检察工作。并从五个方面提出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最后表决通过了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草案)和选举文山市出席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
(大会秘书组)
编辑:罗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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