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闻网讯 文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2012年设立以来,找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有力推进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切实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文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加强与上级主管机关、市总工会及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和指导,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仅去年,共受理劳动争议308件,处理305件,结案率99%;共新签劳动合同8856份,解除(终止)合同备案3728人,接待涉及劳动报酬争议、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伤政策咨询的来信来访87件176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达100%,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查保祥)
编辑:罗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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