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5月15日至6月10日,文山市对17个乡镇(街道)2013年至2017年4月的上级报账制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市级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专项检查。
该市按照“统一布置、统一政策法规、统一标准、统一检查方案、统一处理开展检查工作”的“六统一”专项检查要求,及时抽调市财政局、审计局人员,组成六个联合检查组,重点围绕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看项目是否有规划;资金分配和拨付是否及时;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回补报账是否及时;是否存在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情况;是否严格按实施方案内容、时间实施;是否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程序。重点查处贪污、截留和挪用扶贫资金,严厉打击贪污扶贫资金行为。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据悉,5月15日至21日为乡镇(街道)自查,5月22日至6月10日为重点专项检查,6月11日至2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目前,重点专项检查正在有序开展。
(尚卫峰)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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