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为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设文山市宜居环境,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山市人民法院于6月1日成立盘龙河法庭。
盘龙河法庭受理案件范围为文山市境内盘龙河流域环境保护案件及涉盘龙河拆除“两违”建筑、治理、维护、建设、发展盘龙河宜居环境所发生的民商事案件。盘龙河法庭受理的案件由民事审判二庭具体负责审理,需组成合议庭的案件,原则上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增加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盘龙河法庭的设立,是文山市法院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的实践尝试,是把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的司法举措,加快了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速度,提升了环保执法力度,将对违法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给予法律制裁。
(王志鹏)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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