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闻网讯 6月12日至14日,省政府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调研员王琳为组长的省督导评估组一行五人深入文山市,采取听、查、看、访、议的形式,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验收。
评估期间,省督导评估组听取了文山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后,分成三个小组深入城区、古木、马塘、德厚、老回龙四个乡镇的12所学校随机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文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组按照督导标准和要求,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文山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落实情况。
在反馈会上,督导评估组对文山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进行了结论性的评价,认定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省定要求,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及公众满意度测评三项综合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的标准和要求,且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督导评估组在肯定文山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意见。
针对督导评估组提出的问题,文山市表示将认真反思和改进,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迈向新台阶。
(陈刚)
编辑:罗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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