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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山市查获“非烟”30余条!

    发布时间:2024-04-24 09:49:41  

    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

    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禁止私人随意运输、经营

    但偏偏有些不法经营者

    为牟取暴利

    私自贩卖香烟

    殊不知

    这是一条踏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4月18日晚9点,文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辅警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文山市卧龙街道某快运公司业务部查获非法经营的香烟30余条,品牌包括“红河”“娇子”等各类香烟,涉案价值10000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非法经营烟草及香烟不仅涉嫌犯罪,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非法经营烟草及香烟线索,请及时向烟草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打击查处。


    (来源:文山市公安局)

    (编辑:周秋 排版:冯明兰 责编:郑泽娅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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