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闻网讯 文山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制定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单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单位(行业)、村镇、社区、小区创建工作,在文山州首创市级文明小区评选办法,将市级文明单位(行业)年终奖励细化到单位和个人,极大地提高了全市的创建工作积极性。
文山市文明办结合行业特点,不断量化细化79项考评指标,将理想信念建设、道德讲堂建设、行业先锋建设、环境建设、志愿服务和经济发展情况等重大指标列为重点创建内容,充分发挥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小区等“文明细胞”在各行各业的表率示范作用,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目前,文山市共创建国家、省、州、市级文明单位180个、文明村镇(社区)32个、文明小区89个。
(市文明办 )
编辑:罗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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