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闻网讯 截止到10月13日,文山市共收回2016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24791万元,并统筹安排12115万元用于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领域,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文山市人民政府转发文山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文件的通知》要求,文山市及时印发了《文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文山市财政局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和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结转结余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自查,将应交未交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于10月13日前上交财政国库;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和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已实施的项目尚未结算、报账的资金,加快完善手续,及时进行结算和报账;对资金已到位项目未开工的,要尽快落实批复和方案,抓紧时间组织招投标尽快投入实施,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为进一步加大国库资金管理力度。规范各类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在“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付”的流程下,通过对用款计划、用款申请的逐级审核,使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更为透明,确保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对财政性资金实时监控,逐笔审核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杜绝不合理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全过程监控,将传统的事后监督,转变为对预算单位支出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与此同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减少专户资金滞留。全面清理财政专户,除经本级财政审核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017年底前逐步撤销;进一步加强账户开设审批管理,严格执行部门账户审批、备案制度,对确需新开立的财政资金专户,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逐级审核,并报经财政部核准;进一步加强专户资金拨付管理,专户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拨付使用,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除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要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截止到10月13日,全市共收回2016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24791万元,并统筹安排12115万元用于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领域,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刘永福)
编辑:罗敬文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