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制度建设保证巡查整改的落实。认真对照《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人社发〔2017〕85号)、《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暂行)的通知》(文人社发〔2015〕281号)等文件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从基金征缴、使用、存储、管理四个方面抓好制度建设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全面构建内控体系建设,防范和控制风险,保证基金安全。修改完善了岗位职责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业务经办、初审、复核和账务经办、审核、审批制度,规范基金支付流程。三是强化流程控制、重要节点控制,促进内控行为的规范。对各流程环节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控制目标、风险、流程图及关键控制点,形成流程层面控制规范。
编辑(邵阳 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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