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闻网讯 文山市地税局积极行动,强化四项措施开展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征收入库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48.22万元。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征收一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代征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代征范围、计算方法、征收程序和拒缴基金的责任及处罚等规定。做到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工作细化到每个环节,责任具体到每个岗位,构建齐抓共管、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征收工作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公告、上门政策辅导、在办税服务大厅展示电子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有力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依法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思想认识,为征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法足额征收。
三是沟通协调,澄清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费源底数。积极同地方编制委员会、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掌握地方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自备电厂企业名册,同时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进行资料核实,详细了解地方水利基金户源分布情况、规模结构和增长潜力。在此基础上建立重点费源大户档案,将缴费数额较大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动态监控和严密监管。
四是规范管理,提高征收工作整体效能。坚持税费并重、以税促费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行税收征管工作积累的经验、手段以及金三系统等各种优势,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工作融入到税收管理格局中,实施水利建设基金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有效推进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杨茜)
编辑:罗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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