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效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8月1日起,文山市政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2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错时对小型载客汽车开放。 停车场开放范围为:文山市城区范围内除涉密单位、军队、学校和医疗机构外,市级拥有独立场院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具体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8:30——次日7:20,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全天对市民开放。 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属于公益性行为,均为免费停放。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门口显著位置均统一安装了标识牌和导示牌,方便市民就近停车。 按照要求,市级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开放管理工作,停车场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所有责任,对不服从管理的停车人员,所属单位有权拒绝对方的停车要求。 对停放单位车辆超时通知车主不开走的,可联系交警、城管部门实施拖离,费用由车主自理,同时在媒体进行曝光,取消该车在免费开放停车场停放资格; 对人为破坏停车场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交辖区派出所处理,涉及公职人员的报创文办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交由其所属单位进行处理。 据了解,该市首先开放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逐步开放中央省州驻文单位停车场。 新闻链接:文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 文山市政务中心、文山市生态环境分局、文山市农机监理所、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文山市检察院、文山市烟草专卖局、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文山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同一个停车场)、文山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山市税务局、文山市公安局卧龙派出所、文山市财政局、文山市红旗国有林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文山市档案局、文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文山市卫健局、文山市法院、文山市民族文化中心、文山市洁城公司、文山市气象局。 (记者:骆丽 通讯员:温馨 阮树红) (编辑:侯佑琴 排版:龙俊贤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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