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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山这些不合格物业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3-07-06 16:24:24  

    为进一步规范

    文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

    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日前

    文山市住建局开展

    2021年度文山市物业服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截至2021年底,全市有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共79家,注册登记平台的物业服务企业有65家,有44家申报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其中,优秀物业服务企业4A级130分(含)至149分之间11家,良好物业服务企业3A级110分(含)至129分之间17家,合格物业服务企业2A级90分(含)至109分之间16家,诚信需提升物业服务企业A级低于90分21家,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未注册申报14家。具体名单附后(同级排名不分先后)。

    优秀物业服务企业4A级

    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州恒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馨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中天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安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志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嘉裕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恒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良好物业服务企业3A级

    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吉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畅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家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俊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馨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市华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市东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市锦华物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保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家乐物业有限公司、文山思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海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天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鑫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物业服务企业2A级

    文山福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弼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智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宜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市宝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永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晟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君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鼎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龙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盛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阳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国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旭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州德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优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需提升物业服务企业A级

    文山德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吉高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顺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鑫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力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诚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合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恒浩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尚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文山闻达物业有限公司、文山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宏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三鑫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云南旺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银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钰锃物业有限公司、文山福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珂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恒和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映民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

    文山市彬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东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文山市必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浩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云南盛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聚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文山锦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和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山金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宏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明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金鑫物业有限公司。

    企业结果应用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采购、选聘企业、评优表彰、定价评估、上市收购、金融授信、股权激励、参股收购等活动参考。

    (一)合格以上物业服务企业

    1.全市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项目、新建商品住房前期物业招投标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良好以上物业服务企业;

    2.优先推荐业主大会依法选聘;

    3.优先推介为表彰激励、社会推介对象。

    (二)诚信需提升及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1.限制参与全市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项目;

    2.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业主可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

    3.依法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信用评价活动结果由街道办通报项目业委会、物管会或全体业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温馨提示:请文山市辖区内有物业管理服务活动项目的物业服务人接到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股进行备案登记,地址:文山市沙坝北路95号 联系电话:2130761 。

    (来源: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西杨 排版:陆军 二审:资云波 终审:周味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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