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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山市:法不容“拒”,小心执行变执“刑”!

    发布时间:2025-11-19 09:26:15  

    白纸黑字的判决

    岂容视若无睹?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岂能一拖再拖?

    文山市法院以

    工作动态、以案释法、普法漫画等形式

    发布典型案例

    推动全社会形成

    诚实守信、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

    “小聪明”逃避执行“拒执罪”依法严惩

    张三(化名)因涉及多起民间借贷及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后判决确定其应履行义务金额高达千万元。然而,面对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张三非但未主动履行,反而动起了“歪脑筋”,企图逃避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张三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但张三视若无睹,企图以“小聪明”蒙混过关:一方面,故意隐瞒收入来源,拒不申报财产情况;另一方面,不断隐匿财产,将自有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甚至为逃避执行,张三还恶意转移财产,将名下所属车辆无偿转让给他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鉴于张三在诉讼后至执行期间存在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综合其审判阶段主动认罪并部分履行义务的情节,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当债务纠纷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后,主动履行、积极配合才是唯一正途。任何企图通过“小聪明”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下红线切不可触碰:

    恶意处分类隐藏、转移、变卖财产、虚假转让、虚假诉讼等行为。

    拒不履行类拒不交出特定财物、拒不腾退房屋、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经采取强制措施后仍然拒不履行等。

    妨害执行类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等方法阻碍执行的、故意损毁、抢夺执行器械等恶意妨害行为等。

    切记:逃避执行不仅无法摆脱债务,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最终人财两失。诚信履行法定义务,才是守住人生底线的明智之举。

    文山市法院自打击拒执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线索33条,涉案33件。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已有9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案结事了;3起案件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余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后续将依法推进。

    下一步,文山市法院将继续以高站位、严姿态、零容忍的态度向拒执犯罪“亮剑”,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质效依法履职,坚决打击惩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文山市法院)

    (编辑:周秋 美编:张振飞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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