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办案释法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领导带案下访共计11件次,部门带案下访18件次。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院领导带着全市近年来民营企业或企业家因涉嫌刑事犯罪而破产倒闭或锒铛入狱的案例,走进大同商学院为100多名知名企业家上《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和防控 》的专题讲座。他就全市近年来民营企业或企业家因涉嫌刑事犯罪而破产倒闭或锒铛入狱,民企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急需被重视的实际情况,从全市民营企业家面临法律风险的根源、民营企业家犯罪的社会危害、民营企业家可能涉及的罪名、如何防范民营企业家的犯罪、民营企业家如何正确处理政商关系、民营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六个方面进行深刻讲解,为民营企业家如何找准民企的刑事风险点,理清刑事风险产生的原因,如何采取相应的刑事风险防控措施,促进民营企业更好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刑事检察部案件承办人员结合办理的陶某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带案深入文山市东山乡南林村对村民进行专题法治宣传。该案鉴于被不起诉人陶某某猎捕幼鸟的行为属农业生产的随手所为,且因家庭经济困难,为贴补家用才将所猎捕的对四只红隼幼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拿到市场出售,应与其他专门制作猎捕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进行贩卖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相区别,且陶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有悔罪表现,依法对陶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通过带案进村寨现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沙永明)
编辑:罗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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