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欠税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文山市国税局在坚持“清陈欠、控新欠”的管理原则下,采取强有力的征管措施,加大清理欠税工作力度,截至2018年5月,已清理入库本年及以前年度欠税1012.49万元。
加强数据监控。每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由征管部门通过“金三”系统税费欠缴明细清册调取欠税清理及新增欠税实时数据,及时掌握欠税管理情况,通过比对分析,制作分企业、分行业欠税统计表下发至税源管理部门,要求税收管理员定时监控纳税人欠税动态,及时跟进开展清欠工作,在逐步清理陈欠税款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死欠”、严格控制新欠税款产生。
做实“以票管税”。针对欠税企业,严格按照税法规定,限制其发票用量和开票限额,同时由税收管理员负责分析其欠税成因和经营现状,充分掌握欠税企业实际清偿能力,引导和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清欠计划,分步、分批缴纳所欠税款。
定期发布欠税公告。对发生欠税的企业,按规定制作欠税公告通过办税服务厅或新闻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发布,形成社会舆论压力,督促欠税纳税人自觉履行义务缴纳欠税。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主动向欠税企业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约谈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告知欠税的法律后果,讲明清缴欠税的必要性、重要性,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从而提高企业依法主动纳税的意识和遵从度。
严格清欠责任追究。对于推脱、逃避和拒不缴纳欠税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税法严肃性;对因税务干部自身工作原因造成欠税的,虚报、瞒报欠税情况的,没有认真执行欠税管理制度和落实清欠措施的,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何光萍)
(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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