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甸派出所始建于1986年,现为二级公安派出所。多年来,红甸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主线,积极探索警务运行新模式,努力开创基层治理新格局。

强化内功,凝聚警心。红甸派出所结合当前基层公安工作的特点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自施压力、自增负担,紧紧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全体民辅警始终坚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宗旨,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作为最高标准,全面推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人民群众服务工作、打击违法犯罪工作。通过强化队伍综合政治素质、服务素质、履职能力的提高,使全所民辅警在思想上扭成一股绳,养成人人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人人会做事,能做事,会主动找事做的好风气。
以身作则,示范引领。“有好家长就有一个好的家庭”,队伍里有一个好班长,就有一支优秀的队伍。在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中。作为一家之长、一班之长的派出所所长杨磊,以身作则,注重抓队伍的管理,抓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用表率作用传递给民辅警,用真心真情感化感动群众。通过这样的新举措,最大限度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更增强了群众对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派出所在原有错时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的基础上,提出了“预约服务、网上服务、上门服务”,确保来办事的每位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有民辅警接待和服务,第一时间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同时,根据民辅警和管理服务对象,按照工作性质、管理层次和服务内容分别建立警务工作群和管理服务群,真正实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构建打、防、建、创、治“五位一体”治安立体防控圈,连续三年来,实现警情下降、案(事)件下降、伤亡损失下降、矛盾纠纷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四降一升”及零命案工作目标。
近年来,红甸派出所成绩突出,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201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20、2021年度考核排名前三;2023年1月,被云南省公安厅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023年5月初,被公安部、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集体”荣誉称号,是全省公安机关获得殊荣的5家单位之一,是全州公安机关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单位。5月17日,被表彰为“文山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所长杨磊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文山州第四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个人、文山市首届“十大政法卫士”;多名民辅警也先后受到各级的表彰。
面对新起点、新征程,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将以崭新的姿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把“新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引领开创民族大团结、共繁荣,努力铸就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向“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的目标迈进。

(文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纯清)
(编辑:冯欢彦 排版:李法楠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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